8月18日,政府采购信息网(caigou2003.com)从住建部网站获悉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近日发布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<建筑机电工程抗震技术标准(征求意见稿)>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征求意见稿》)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,其中,明确要求将对建筑机电设备进行抗震验算、电梯设计的规定。
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了主要内容:1.总则;2.术语和符号;3.设计基本要求;4.给水排水设计;5.暖通、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;6.、燃气设计;7.电气设计;8.抗震支吊架设计;9.施工;10.验收与维护。
其中,对于建筑机电工程设施,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指为建筑使用功能服务的附属机械、电器构件、部件和系统;主要包括电梯,照明系统和应急电源,通信设备,管道系统,供暖和空气调节系统,火灾报警和消防系统,共用天线等。
在设计基本要求中,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要求下列建筑机电设备需进行抗震验算:
1、7度~9度时,电梯提升设备的锚固件、高层建筑上的电梯构件及其锚固;
2、7度~9度时,建筑机电设备自重超过1.8kN或其体系自振周期大于0.ls的设备支架、基座及其锚固。
在电气设计中,《征求意见稿》明确要求电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1、电梯和相关机械、控制器的连接、支承均应满足水平地震作用及地震相对位移的要求;
2、垂直电梯宜具有地震探测功能,地震时电梯应能够自动就近平层停运。